切实关注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民盟六安市委
住房既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随着城市住宅建设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但低收入贫困居民住房难的问题仍然突出。
近年来,国家对住房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加大了推动力度,采取了许多措施,有效缓解了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实际困难,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进展,与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住房保障资金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尚未按规定渠道足额等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已筹集到的也未及时用于廉租住房保障。二是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尚未落实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建设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三是有的地方工作机制不健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四是增加廉租住房源工作进展缓慢。由财政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项目较少,房源不足,许多符合条件的家庭领取补贴后租不到合适的住房。五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
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人为本,着眼民生,就要认真解决这个群体实际困难,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任务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要知道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工程,是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让生一个低收入家庭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城市低收入居民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支付能力低,尤其是在当前形势下,他们难以完全依靠市场解决住房基本需求,因而政府必须承担起保障的责任。各级政府应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高度关注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把健全住房保障制度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要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快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启动、落实和顺利实施。
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住房保障是民生工程,但这样并非仅仅是解决了百姓的住房问题,更是解决了百姓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敢于消费,此举有助于稳定大局、稳定人心,增强市场信心、增加社会消费,有助于市场预期的积极调整,有助于促进社会安全与和谐。
目前条件下,还有很多低收入家庭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为解决这个问题,应逐步建立完善以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模式。在新建保障性住房时,应重点向廉租住房建设倾斜,相应缩小经济适用规模。结合拓宽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保障方式并轨做好准备工作。各地要依据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结构比例、建设规模,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地块、确保已供应的土地及时开发建设。
妥善解决被拆迁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把拆迁安置与住房保障有机的结合起来,落实保障性安置补助政策,并将被拆迁低收入家庭及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享受国家资金补助。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的,及时提供廉租住房;对符合经济适用房供应条件的,优先提供经济适用房。要调整思路,多为群众考虑,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积极推行拆迁货币补偿,鼓励被拆迁人使用补偿款从市场购买商品住房,对家庭人口多、三代同堂的,要在通盘考虑的前提下,适当增加面积。
结合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工程,多渠道建设廉租住房。对廉租住房的审批,有关部门要提供绿色通首,提高服务效率。坚持自建、统建、配建结合,集中分散结合,转化和回购结合,以此来盘活存量,满足群众的需求。
在增加廉租住房存量的同时,要确保住房质量,加强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实行公开招标,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莫让“民心房”成为“闹心房”。
只有这样才能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也才是真正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收共享。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
第5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民盟六安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切实关注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协重点提案59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07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该项工作连续三年在民生工程考评中名列前茅。
一、补贴、建设并举,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1、及时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对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及时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截至2009年底,全市在3年内共对18386户低保、低收入家庭发放补贴2682.6837万元,其中市本级为4063户694.184万元。具体情况为:2007年共对703户低保、低收入家庭发放补贴47.94万元,其中市本级为413户发放补贴31.59万元。2008年8987户发放补贴1173.3326万元,其中市本级为1587户306.4178万元。2009年8696户发放补贴1461.4111万元,其中市本级为2063户356.1762万元。我市连续三年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有力地缓解了低保、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2、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廉租住房建设,努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克服困难,多方筹措,积极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至2010年初,全市共上报37个项目共计9470套廉租住房,其中市本级16个项目6250套(含裕安区2009年、2010年单独申报的1200套)。利用中央财政下拨我市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后的节余资金购买了404套,其中市本级93套。
对廉租住房建设问题,市领导多次强调加快建设进度。市政府分管市长、联系副秘书长等多次采取召开现场会、调度会、汇报会,加强对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的调度,要求确保按时开工,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争取早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截至去年底,2009年度及以前的6770套廉租住房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其中主体工程竣工2804套。2010年全市计划2700套廉租住房项目,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准备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
3、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情况。市及县、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方案等有关政策,启动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三年来,共对779户城市低保无房家庭进行了实物配租,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随着今明两年大量廉租住房的竣工交付使用,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面将在原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探索保障形式,创新管理模式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住房保障形式,创新管理模式。
1、近年来,市本级对新淠河综合整治中的无住房的船民,政府采取提供安置房,并纳入廉租住房管理的形式,积极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这既是住房保障形式的积极探索,又为我市的河道环境整治解决了难题,收到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2、在我市城市改造过程中,对城市低保、低收入无房家庭,政府通过提供廉租住房,或者发放住房补贴等多种形式解决其住房困难。多种方式的综合运用,为城市拆迁改造顺利推进,有效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创造出途径。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是加快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为进一步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力度,按照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关于开展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调查摸底和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各地在积极开展棚户区调查摸底基础上,正在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实施好城市棚户区改造,为市民改善居住条件作出应有贡献。
二是多渠道建设保障性住房。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大学生、农民工等社会“夹心”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市正积极研究,谋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多渠道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相信通过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城市低收入等各类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一定能得到有效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政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